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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协:木材价格上涨 为何林农仍难得实惠

信息来源:wood-china.com   时间: 2011-12-23  浏览次数:389

    江华“九分半山半分田”,是湖南林业重点县,林业用地面积379万亩,占总面积的78.3%,森林覆盖率为68.3%,活立木蓄积量1154万立方米。几十年来,江华每年造林10多万亩,外销木材10多万立方米。但是,从1990年到2011年的20多年间,农村一方面在享受经济社会及惠农政策带来民生改善的喜悦,一方面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粮农收入通过“一增一免”(实行种粮补贴且逐年增加;取消农业税费),收入增速明显加快,而林农增收却步履蹒跚。
    三大问题制约林农增收据反映,特别是2010年初木材销售市场行情上扬,木材销售价格日渐上涨,但林农实际所得实惠并不多,增收仍是林农目前对林改工作最大的期盼。通过调查了解,笔者认为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制约林农增收:
    一是自然条件束缚林农增收。一般而言,林区大多地处偏僻,电、路不便,信息闭塞,人居条件差,导致生活物质、生产资料等成本剧增。以交通状况为例,江华林区村组道路普遍存在交通状况差的情况,导致木材运输困难,木材销售成本剧增。比如江华县最为边远之一的湘江乡,虽然80%的行政村通了水泥公路,但是仍然还有近50%的村民小组不通水泥路,或者只通两米宽的简易公路。这就直接导致同等里程每立方米木材要相对多出运费40~50元。另外,由于路况差,许多承载量有限的车辆不得不将木材运至水口镇再集中装运,这样又要多花短途运费每立方米30~40元。这样算下来,林农可得的实惠就少之又少了。
    二是林业自身产业原因掣肘。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木材价格每立方米达到800元,高的超过了1000元,而当时的粮食价格为每百斤20~30元。2008年,国家对粮食实行的最低保护价为每百斤75元,但木材价格没有最低保护价,拉开了粮农与林农间的差距。另外,由于林区基本上是以销售原材料为主,林业的附加值没得到充分利用,因此,缺少精细产品加工,是林业产出效益低,林农增收难的主要因素之一。再有就是灾害频繁,林农收入难保障。
    三是林地流转喜忧参半。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广大林农迫切需要加快林地流转步伐,渴望通过林地流转获取经营林地带来的经济效益,对于带动林业产业发展,调动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将发挥积极作用。但目前的林地流转可谓喜忧参半。喜的是,通过林地流转使部分林农增加了不少经济收入,忧的是一些林农因急于流转、被动流转、低价位流转而被蒙蔽、受损,严重伤害了林农利益和爱林护林、经营林业的积极性。
    “多予、少取”,扶持林区健康有序发展林业作为周期长、见效慢的公益事业。对于今后如何进一步较好地解决林农增收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对林区相应地实行“多予、少取”的政策,这样才能扶持林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林农增收。为此建议:
    首先,完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林区的项目建设倾斜力度,如林区道路交通、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同网同价,同城共享,并给予一定政策扶持。其次,强化林木林地流转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林木林地流转后的经营、开发实施严格监控,严格林木限额采伐管理,严防个别林业产业开发业主无序经营、无序开发,造成大面积砍伐。同时,为切实保障林木林地有序、规范、健康流转和交易,林业主管部门应设立林木林地产权交易中心,或建立相应的林木林地资产评估机构,参照国家对粮食实行最低保护价的政策,规范确立对木材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管理。最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规范的木材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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