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35万元买紫檀木画案:桌腿拼补无证销售
信息来源:wood-china.com 时间: 2013-08-13 浏览次数:294
福建省仙游县消费者黄建忠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花35.5万元在某家具馆购买了一件小叶紫檀木画案,之后,他发现画案的桌腿内有填充物,要求商家退货却遭到拒绝。
桌腿拼补
仙游县是全国红木家具主要生产和销售地。4月23日,黄建忠在离家15公里外的仙游县三典红木馆,花35.5万元购买了一件小叶紫檀画案。运输途中桌腿断裂,桌腿里面有胶水粉填充物。黄建忠几次找商家退货均遭到拒绝,用他的话说是“钱进了商家的口袋,就出不来了”。
被商家拒绝退款后,黄建忠选择向有关部门投诉,此外还在各大论坛发帖讲述其遭遇,希望引起各方关注。7月12日,黄建忠向本报记者再次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并提供了其购买紫檀画案的送货单和4张涉及金额共计35.5万元的银联刷卡单据。
“小叶紫檀属于红木中紫檀属类下最为名贵的木材。我根本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问题,4个桌腿除了外轮廓的4块拼板的面板是小叶紫檀材质外,内部都是胶水粉进行填充的。”黄建忠认为,商家是在销售伪劣紫檀木家具,欺骗消费者。
此前,5月23日,黄建忠委托南京林业大学木料科学研究所对其所购画案进行了材质鉴定。7月14日,黄建忠将一张盖着“南京林业大学木料科学研究中心”红色印章的鉴定报告传给了记者,其鉴定结论为:根据国家GB/T18107-2000红木标准,送检桌腿的外表层用材为紫檀木,但桌腿中间填充了非木质材料,即桌腿中间填充物不是紫檀木。
“三十几万买个紫檀空壳做什么?”黄建忠说,在他看来,桌腿也应该是小叶紫檀材质,商家拒不退货没有道理。
承认黏合
7月16日,三典红木馆负责人陈金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黄建忠的说法并不认可。陈金秀说,他并不认可黄建忠所说的画案在运输途中出现桌腿断掉的情况。“一般木质家具出现开裂现象是正常的,修理一下就好了,要换货和退货都可以,但他把画案送来时,桌腿已经断了,我怀疑是他故意砸断的。”
对于桌腿中间填充物经鉴定不是紫檀木的说法,陈金秀也有不同意见。他说,业内人都清楚,紫檀木家具有“拼补”和“非拼补”两种,价格也相差好几倍,“非拼补”家具的价格起码是“拼补”家具的3倍以上。“我卖给他的就是‘拼补’家具,35.5万元的价格也是市场价,用胶水黏合也是正常的”。
陈金秀表示,黄建忠是本地人,以前也经营过家具卖场,对该画案是“拼补”家具应该心知肚明。
无证销售
据了解,为了规范红木家具的生产和销售,2012年8月1日,国家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即GB 28010-2011)正式公布。“新国标”明文规定,从标准出台之日起6个月后,即2013年2月1日后,所有在售红木家具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否则禁止销售。新标准要求,红木家具必须配备“一书、一卡、一证”,即红木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方可上市销售。也就是说,要求红木家具生产厂家、销售单位必须对红木家具材质、质量等真实信息以质量保证文件的形式明确告知消费者。
黄建忠告诉记者,他在三典红木馆购买画案时,销售方并未提供红木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仅仅只提供了一张送货单。“在我们这里,大家买红木家具都是谈好价钱就行,商家都没那么规范,还不都卖得好好的?”陈金秀承认自己销售的家具还没配备相关证书。“应不应该有,我也不太清楚,也不懂。”陈金秀说。
记者了解到,针对这起纠纷,黄建忠曾向当地工商机关进行了申诉,最终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调解协议。黄建忠表示,将再次与销售方进行沟通,如果对方仍拒不退货,再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维权。
●建议 查资质材料
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毅分析指出,根据新的国标规定,没有红木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的红木家具禁止销售,但目前市场上无证销售的现象仍较普遍,由此引发许多纠纷。消费者遇到这种纠纷一般有两个途径进行解决,一个是向消费者协会和工商部门投诉或申诉,另一个就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曹毅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红木家具时应查验“一书、一卡、一证”,要签订正式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家具的相关质量信息,付款后要索取正规发票,以备维权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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