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材网 - 木材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价格行情 | 技术前线 | 行业标准 | 专家看市 | 政策法规 | 选材指南 | 营销策略 | 企业新闻 | 商业数据 | 技术中心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企业新闻 >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确定“1+3”四大目标
G.biz | 商业搜索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确定“1+3”四大目标

信息来源:wood-china.com   时间: 2013-09-23  浏览次数:465

    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褚利明介绍了中央财政支持国有林场改革的政策和要求。会议由连维良主持。
    据悉,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11年10月,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确定了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和甘肃7个省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地区,其中江西、湖南两省为整省开展试点。此次试点共涉及865个国有林场、职工18万人,经营面积5859万亩,分别占全国国有林场的17.8%、24%和5.1%。8月5日,经国务院同意,7省改革试点方案已获批复。
    连维良指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是国家宝贵的公共财产和生态财富,国有林场改革要把加强生态林保护作为核心目标。如果生态受到了破坏,改革就注定是失败的。改革目标可概括为“1+3”,即以加强生态林保护为核心目标,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林场自我发展活力、创新林场体制机制管理为重要目标。为加强生态林保护,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共同加大对生态林养护的财政投入。要创新生态林的管护机制,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事业单位管理,并从严从紧核定事业编制,逐步过渡到主要用于聘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经费和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国有林场森林管护、抚育及其他生产性活动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要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管,探索国家、省、市、县的分级监管模式,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权利,调动地方政府保护森林的积极性。要强化生态林保护责任机制,严禁超规格采伐和各种形式的乱砍滥伐,及时处理各类违规违法占用、侵占、调拨林地问题,在国有林场改革期间,国有林场生态林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要建立制度化的航拍、影像及建档、考核机制,加强对森林保护绩效的考核,生态林保护在一定程度上要实行终身负责制。要解决好林场职工社会保障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多途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森林旅游、特色养殖、生态食品等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多元化经营,开辟就业岗位。要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把解决国有林场基础设施落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来抓,切实改善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连维良说,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充分利用现有各项政策并研究制定支持国有林场改革的配套政策,做好改革试点成效的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反映、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
    张建龙指出,此次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科学界定国有林场性质、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创新国有林场经营机制和完善政策体系。根据国有林场的主体功能和发挥的主要作用,将公益林比重较高、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系统脆弱等地区的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少数能够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国有林场界定为商品经营型林场。要合理确定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和管理主体,明确地方政府对国有林场的管理责任。生态公益型林场要按事业单位管理,从严从紧核定事业编制,人员经费和机构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国家所有、省级管理、林场保护与经营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以“收支两条线”为主要内容的财务管理制度。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同级政府基本建设计划,国有林场职工要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减免林场债务,研究制定扶持国有林场发展特色生态产业的政策等。
    张建龙说,试点方案批复后,国有林场改革已经进入实质攻坚阶段,希望改革工作小组各成员部门、各试点省继续密切配合,推进试点工作。工作小组拟于今年下半年对试点省国有林场改革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要出台支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配套政策,确保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要积极宣传各试点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向各地、各部门和国务院报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工作小组将积极指导支持、有力推动面上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并根据各地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此外,工作小组将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成员单位就国有林区改革开展调研。
    褚利明说,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作为在国有土地上形成的公共资产,政府有责任保护好、管理好;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必须坚持其国家所有、公共享有的属性,改革过程中应该保全这部分资源和资产,不能私分变卖,不能让少部分人得益;国有林场职工为国家生态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从公平正义考虑,国家应当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是一个缺林少绿的国家,国有林比重更小,保持一定比例的国有林是必须的。同时,在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需要建立与林木生长规律相适应的稳定体制机制,使之符合林木长周期的生长特点,不能过分强调经济利益,追求短期利益。
    褚利明指出,中央财政主要在五个方面支持国有林场改革。一是对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林场分离办社会职能予以补助。二是对国有林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予以补助。目前补助标准是每亩每年5元,今后将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三是对国有林场造林、森林抚育予以补助。四是明确要求各地将生态公益型林场人员和机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五是支持国有林场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特色生态产业。
    来自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国家林业局以及七个试点省联系林业工作的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委、林业厅负责人,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木材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