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林业局把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作为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的重点工作。截至11月底,广西、福建、湖南等南方7个省区的30个承储林场,试点划定了国家储备林87.5万亩,迈出了构建长效稳定的优质森林资源国家储备制度的第一步。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精神,今年以来,国家林业局借鉴国内外物资储备的通用做法,初步构建了契约管理、代储代管、轮换动用和动态监测的国家储备林制度,先后制订出台了《2013年国家储备林试点方案》、《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2013年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责任书》、《2013年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合同书》以及国家储备林信息化建设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做到制度先行、有章可循。
国家林业局明确,以南方7个试点省区30个代储林场作为第一批承储主体,先行先试。选择国内急需,地方特色鲜明,林地条件优越,科技支撑优良,交通条件便利,林龄阶梯合理的中、近熟林分划定为国家储备林,目前完成87.5万亩的划定任务,为计划任务的108%。根据建设需求,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现有林改培技术规程》,总结各地划定试点经验,形成了包括43个模型的珍稀和大径级材培育模式和典型案例、国家储备林试点划定典型案例等。
据悉,在7个省区示范试点的基础上,国家林业局将稳步扩大建设范围规模,2014年力争完成1500万亩国家储备林划定任务,并进一步完善其运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