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日前向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通知》,作出“一停伐五严格”的具体部署,对违法违规采伐行为实行零容忍。
《通知》要求,从2014年4月1日起,龙江森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要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所属各林业局第一季度的采伐量、出材量一律不得超过2014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70%。鼓励下属各林业局根据资源情况不申请或少申请采伐,对超出70%的伐区设计和采伐申请,一律不得审批和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通知》明确的“五严格”分别是:严格伐区设计审批管理、严格伐区采伐作业监管、严格木材运输销售监管、严格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和严格违法违规采伐责任追究。
——2014年第一季度生产作业的伐区设计,必须由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承担,各项设计指标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程,采伐木、保留木的确定要合理、标记要清晰,设计出材率不得高于木材生产计划确定的出材率。
龙江森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和国家林业局派驻监督机构,对不合格的伐区设计一律不得审批发证,不得补充申报,其所涉及的采伐量、出材量要从70%的木材生产计划中予以扣减。
——龙江森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下属各林业局要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确保采伐作业严格按照伐区设计和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严禁越界采伐、超量采伐、串树种采伐和改变采伐方式。各级森工(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伐区作业存在问题的,要收回已核发的采伐许可证,中止采伐;要切实加强对伐区作业的验收管理,作业一块验收一块,对不合格的采伐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龙江森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下属各林业局要全面清理库存木材,严格区分2014年第一季度生产的木材,提出木材运输计划报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核定。依据各林业局上报的木材运输计划,木材运输证要核发一笔注销一笔,核发总量不得超过林业局上报的木材运输总量。
——为确保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坚决杜绝以抚育为名、行取材之实行为的发生,龙江森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所属各林业局开展森林抚育原则上不得生产木材。天然林抚育严禁出材,人工林抚育要严格按抚育技术规程搞好设计,严格按设计实施。
——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所属各林业局要建立严格的、分级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国家林业局各派驻监督机构要有针对性采取驻点巡查等措施,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国家林业局报告。要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不发生乱砍滥伐案件。
《通知》强调,国家林业局将对2014年一季度两大森工集团采伐情况进行全覆盖的重点检查,对违法违规采伐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