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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木材制品变形方法(二)

信息来源:wood-china.com   时间: 2014-06-25  浏览次数:396

    2 木材干燥控制法
    木材因干缩与湿胀及木材干缩应力引起的锯材变形,可在原木和锯材的贮存保管和干燥期间,通过控制木材合水率和制定合适的干燥工艺来克服。
    2.l 干缩与湿胀的控制法
    控制木材含水率的均匀,使其降至当地或使用地大气平衡合水率以下,可克服锯材的干缩与湿胀变形。在原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保持其合水率均匀,可避免原木产生开裂,在锯解过程中,可减少因干燥不均匀产生的应力而引起的弯曲变形。因此,在原木运输、保管时,应防止其表面干燥过快,有条件时可采用水运和水存法、湿存法保管。采用人工干燥,利用含水率吸湿滞后的原理(平均低约2.5%),可使锯材或木制品的尺寸稳定。
    2.2 干缩应力的控制
    木材于缩应力是木材在干燥过程中由于内、外层干燥与收缩不同步造成的。干缩应力的发生及发展与干燥工艺有关,并直接影响到锯材的变形。因此,在窑干过程中,必须了解干缩应力的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干缩应力的方法是在人工干燥的不同阶段进行调湿处理。根据其时间和作用不同,调湿处理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预热处理 在木材干燥初期进行,可加快提高板芯温度,消除气手材的表面张力,使含水率更均匀。此外,可提高水分的传导性。处理方法:先将介质温度升高到 45~55 C,并维持0.5~lh;然后通过喷蒸与加热相结合,使温、湿度同时升高到要求的介质状态,并保持一定时间,让木材热透后再进行干燥。
    中间处理 指在窑干过程中为消除锯材表面张力和表面硬化而进行的调湿处理,通常是在干燥中期采用高温、高湿处理,以消除干缩应力和解除表面硬化。处理方法:提高干球温度8~10℃,但最高不超过 100℃,湿度以比当时的平衡合水率规定值不5%~ 6%来确定,控制干湿球温度差约为1.5~2 C。处理时间依据树种、锯材厚度和应力的程度而定,通常50 mm以下的硬阔叶树材或落叶松按每10 mm处理1 h左右;对特厚板材和难干材可适当延长;针叶树材、软阔叶树材和薄板可不进行中间处理。中间处理的次数为l~3次,需根据锯材的树种、厚度、初含水率及干燥基准软硬程度确定。
    平衡处理 当锯材含水率达到要求的终含水率时,部分锯材的含水率分布还不均匀时而进行的一种工艺处理。方法是将介质温度比基准升高5~8 C,使介质平衡含水率比锯材终含水率低2%,处理时间按每 10 mm厚度维持 2~6 h,针叶树材、软阔叶树材和薄板可不进行平衡处理。
    终了处理 是为消除据材内部存在的残余干燥应力而进行的润湿处理。终了处理的介质温度可以比基准高5~8 C;湿度比介质状态的平衡含水率高4%左右,或采用干湿球温度差约为3℃。处理时间依据树种、厚度、基准软硬程度和有无中间、平衡处理等有关因素而定,通常取每10 mm厚度处理2~5 h。终了处理时应注意不能处理过度,否则会产生“逆表面硬化”,即产生逆向的干燥残余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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