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木材制品变形方法(三)
信息来源:wood-china.com 时间: 2014-06-25 浏览次数:379
锯解控制法
在原木锯解过程中,选择合理的下锯法,可达到控制锯材变形之目的3.1 径切下锯法
径切下锯法是指锯口向着髓心,沿年轮半径辐射状下锯。对于大多数易于变形的树种,径切下锯法可克服或减轻锯解时锯材产生的顺弯、翘弯和扭曲变形。这是因为径切板的材性较均匀、纤维组织排列规整。合有木射线的树种,其射线细胞具有支撑作用,变形要小。但合有较大残余生长应力的原木,其纵向横弯略大。经试验,对于再剖的锯材,先锯径切板后再剖,比先锯弦切板后再剖的变形要小。采用新型的三开、四开、I型下锯法,可提高径切板的出材率。
3.2 应力木下锯法
具有偏宽年轮的应力本原木,锯解时应使锯条垂直于原木的长径下锯,尽量让同一锯材上的年轮疏密一致,以提高锯材的稳定性。此外,应拉木中因含有较多未木质化的胶质木纤维,锯解时易起毛、夹锯,产生弯曲或翘曲,所以应提高锯条修磨质量和加工前的处理。
3.3 斜纹变形的控制法
斜纹是引起锯材变形甚至扭曲的重要原因。斜纹锯材的产生有天然和人为两种形式,带有扭转纹的原木锯出的锯材会有天然斜纹。通常将扭转纹原木锯制厚板或方材,避免锯制薄板。人为斜纹锯材是原木锯解时锯口不平行于树轴,或锯村再剖时锯口与纤维方向是一定角度所至,可以通过改变下锯法加以避免,但有时为了提高出材率,对变形量较小的树种也允许采用平行原木外表面的“一边挤”下锯法。
4 木材改性法
用物理、化学方法对锯材或木零件进行改性处理亦能达到控制变形的目的。由于改性处理需增加生产成本,故当产品有特别要求时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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