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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技术条件

信息来源:wood-china.com   时间: 2014-06-26  浏览次数:196281

    LY/T 1070—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的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所定义的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其他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GB 9846.1 胶合板 分类
    GB 9846.5 胶合板 普通胶合板外观分等技术条件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3 定义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系以Ⅱ类胶合板为基材,复贴一层装饰纸,再在纸面涂饰不饱和聚酯树脂经固化而成的产品。俗称保丽板。
    4 技术要求
    4.1 尺寸与公差
    4.1.1 厚度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的厚度为2.8,3.1,3.6,4.1,5.1,5.6,6.1,……mm。自6.1 mm起,按
    1 mm递增。其他厚度的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应经供需双方协议后生产。
    4.1.2 幅面尺寸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的幅面尺寸按表1规定。2440 mm×1220 mm的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为常用规格。
    4.1.3 尺寸公差和特征
    4.1.3.1 按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不同的公称厚度,板的平均厚度和公称厚度之间的偏差,以及每张板内厚度测量的最大差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板的平均厚度应精确至0.1 mm。
    4.1.3.2 对于符合表1规定幅面尺寸的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其长度和宽度允许偏差为0~5 mm,负偏差不允许。
    注:对一些特殊要求的板,经协商其公差可不受本规定限制。
    4.1.3.3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得超过表3规定。
    4.1.3.4 公称厚度自6.1 mm以上的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的翘曲度不得超过1.0%。
    4.1.4 测量方法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尺寸、翘曲度的测量方法见附录A(补充件)。
    4.2 外观质量
    4.2.1 面板外观质量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按面板外观质量分一、二两个等级。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面板外 观质量按表4规定。
    表 4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面板外观质量
    注:①公称尺寸以外的各种缺陷均不计。
    ②表4未列的其他缺陷不允许。
    ③缺陷解释见附录B(参考件)。
    4.2.2 背板外观质量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背板外观质量按GB 9846.5规定。
    4.3 物理力学性能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的物理力学性能按表5规定。
    表 5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的物理力学性能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5.1.1 出厂检验包括以下项目:
    a. 外观质量检验;
    b. 物理力学性能测定项目:耐水性能、耐冷热循环性能、色泽稳定性能、耐污染性能。
    5.1.2 型式检验除了包括出厂检验的全部项目外,增加以下项目:
    a. 规格尺寸测量;
    b. 物理力学性能测定项目:含水率、表面耐磨性能、平面抗拉强度。
    5.1.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b. 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 气候变化较大时;
    d. 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不少于4次。
    5.2 外观检验规则:
    5.2.1 检验台高度为700 mm左右。
    5.2.2 照明光源为40 W日光灯管三支,灯管间距为400 mm;灯管长度方向与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的长度方向平行;灯管距检验台的高度为2 m左右。
    5.2.3 检验人员应有正常视力,并在板长的两端逐张检验,视距为0.5~1.5 m,视角为30°~90°。
    5.3 生产厂应保证其成品符合标准规定,通过逐张检验保丽板面板外观质量确定其等级。
    5.4 对成批拨交的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进行质量检验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5.4.1 外观等级检验按本标准4.2.1规定进行;采用GB 2828中的一次抽样方案,其检查水平为Ⅱ,合格质量水平为4.0,见表6。
    5.4.2 规格尺寸检验按本标准4.1规定进行;采用GB 2828中的一次抽样方案,其检查水平为S-3,合格质量水平为6.5,见表7。
    5.4.3 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按本标准4.3规定进行。抽取测试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的张数按表8规定;每张样板各项指标的平均测试结果应符合4.3条的规定。如不符合时,允许在该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复检一次。若复检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
    表 6
    表 7
    表 8
    5.4.4 样本应从提交检验批中随机抽取,即整批产品分成若干小批或几部分,然后在按各小批或各部分占整个批的百分比,与总样本大小成比例地在各小批或各部分随机抽取。
    5.4.5 经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物理力学性能三项检验均合格时,判断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断为不合格。对不合格的产品生产厂应全部重检或降等,按质论价处理。
    5.5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检验报告见附录C(参考件)。
    5.6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按平方米计算,其允许公差不得计算在内。测算单张板时,可精确至
    0.01 m2,计算成批板时,可精确至0.1 m2。
    5.7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出厂时,应具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质量鉴定证明书,注明板的规格、等级、物理力学性能等。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在每张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背板一角应用不褪色的油墨加盖厂标、等级、检验员代号等标志。
    6.2 为防止板面污损,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在堆放和包装时应两板板面对合。堆放时应加垫板。
    6.3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出厂时必须按不同花色品种、等级分别包装。包装上须有标签,其上应注明:生产厂名、品名、商标、花色品种、等级、规格、张数和批号等。
    6.4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在堆放、运输和贮存过程应防潮、防雨淋、防晒、防火。
    附 录 A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尺寸、翘曲度的测量方法
    (补充件)
    A1 取样
    作为成品的批量检测,应按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抽取。
    A2 测量时的含水率
    测量应在含水率符合本标准4.3要求的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上进行。
    A3 仪器
    A3.1 厚度的测量
    游标卡尺,分度的读数精度为0.05 mm。
    A3.2 长度、宽度和对角线的测量
    一种适宜的具有1 mm读数精度的钢卷尺。
    A3.3 翘曲度的测量
    一种具有适当长度的金属直尺或线绳,以及一种适宜的具有0.5 mm读数精度的测量仪器。
    A4 程序
    A4.1 厚度
    在板子四边的每一边中部、距板边不少于10 mm处测量,精确至0.1 mm。测量时应将测量仪器缓慢地、不施加过分压力地与板子接触。
    取上述4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该张板的平均厚度。
    A4.2 长度和宽度
    在平行于所测板边并距板边100 mm处测量,精确至1 mm。每张板测量长度和宽度各2次。
    取上述相同纹理方向上的两个测量值的平均值分别作板的长度和宽度。
    A4.3 对角线
    沿板子两个对角线方向测量,精确至1 mm。
    两个对角线方向测量之差为板的对角线长度差。
    A4.4 翘曲度
    将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凹面朝上并在无任何外力作用下放置在水平台面上,分别沿两对角线方向置金属直尺或绷紧线绳于板面,用测量仪器测量板面与直尺或线绳间的最大偏差(即对角线最大弦高),精确至1 mm。
    用式(A1)计算翘曲度,精确至0.1%。
    注:对角线长度为A4.3的测量值。
    A5 结果表示
    所有测量结果及计算结果均应记录。
    表示方法:
    厚度,精确至0.1 mm;
    长度,精确至1 mm;
    宽度,精确至1 mm;
    对角线长度差,精确至1 mm;
    翘曲度,精确至0.1%。
    A6 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取样方法;
    b. 测量时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的含水率;
    c. 按A5要求的测量结果。
    附 录 B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面板缺陷种类的名词解释
    (参考件)
    B1 色泽不均 板面不同部位的颜色不一致。
    B2 光泽不均 板面不同部位光亮度的差异。
    B3 装饰纸破损 加工过程中因装饰纸被撕破而造成的缺陷。
    B4 装饰纸折叠 加工过程中因装饰纸被折叠而造成的缺陷。
    B5 板边装饰层缺损 加工过程中因碰撞、装饰层脱落或粘贴不牢等所造成的缺陷。
    B6 皱纹 树脂涂布不匀或收缩而造成的表面发皱。
    B7 表面粗糙 树脂内杂质或固化不良而造成表面不平滑。
    B8 鼓包 表面颗粒状凸起。
    B9 树脂流缺 由于树脂流失而造成板面凹陷。
    B10 针孔 表面出现的微小气孔。
    B11 透底 透过装饰层仍能看到基材颜色的现象。
    B12 污染 受其他物质影响,造成部分表面颜色与本色不同。
    B13 压痕 加工过程造成表面条、点状痕迹。
    B14 板边缺损 因砂磨、锯割或碰撞所造成的边角缺损。
    B15 变色 由于引发剂使用不当而造成树脂层颜色变化。
    B16 白化 表面呈雾状现象。
    附 录 C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检验报告
    (参考件)
    检验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单位(章)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林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工业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广东省林产工业协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武龙、邓伟生、杨御平、陈绍荣、陈安丽、孙维学、李健伟、王森、卢森茂。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木材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