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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贴面刨花板--检验规则

信息来源:wood-china.com   时间: 2014-06-26  浏览次数:15298691

    LY 1057.3—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贴面的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船用贴面刨花板。
    2 引用标准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合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4898 刨花板 试件尺寸的规定
    LY 1057.1 船用贴面刨花板 定义和分类
    LY 1057.2 船用贴面刨花板 技术要求
    3 检验规则
    3.1 试样取样方法按GB 4898规定。
    3.2 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在每批拨交的船用贴面刨花板中,任意抽取0.1%(不少于1张)进行检验,每张样板各项指标检验的平均结果均应符合LY 1057.2中表6的规定,如不符合时,应加倍取样进行复检。若复检后仍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按不合格品论处。
    3.3 规格尺寸与外观质量的检验。
    3.3.1 采用两次抽样方案,其检查水平为Ⅱ,合格质量水平(AQL):严重缺陷为2.5、一般缺陷为4、轻微缺陷为6.5;其抽检数按表1规定进行。
    表 1
    注:Ac为合格判定数,Re为不合格判定数。
    3.4 抽样检查缺陷分类如下:
    3.4.1 严重缺陷:鼓包,开胶,超差项目:规格尺寸公差,两长边平行度,两对角线长度差,板边不直度, 翘曲度。
    3.4.2 一般缺陷:干湿花,透胶,污染,压痕,刨花露形。
    3.4.3 轻微缺陷:划痕,纸裂,色泽不均,错纸,崩边。
    3.5 生产厂方应向验收方提供验收检验时所需的场地、工具、设备等,并提供对该批产品自检结果,包括批量,船检合格证书。
    3.6 抽检结果,若该产品判为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允许生产厂复检后再重新提交验收方验收,其中不合格产品,由生产厂自行处理。
    4 标志、贮存和运输
    4.1 成品均加盖工厂检验章,注明厂标、等级等标记。
    4.2 产品贮存时,码放基础必须平整,梁底垫木为三根(垫木高度一致),上下对准,板面不得与地面直接接触,贮存处所应保持良好通风,不得日晒和雨淋,并且远离火源。
    4.3 产品在搬运和运输过程中应妥善包装,避免硬物划伤、磕碰,避免日晒雨淋和受潮。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林业部科技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工业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木材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书卿、郭艳、陆呜天、罗。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木材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