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材网 - 木材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价格行情 | 技术前线 | 行业标准 | 专家看市 | 政策法规 | 选材指南 | 营销策略 | 企业新闻 | 商业数据 | 技术中心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行业标准 > 航空用桦木胶合板--试样选取与试件尺寸
L.biz | 商业搜索

航空用桦木胶合板--试样选取与试件尺寸

信息来源:wood-china.com   时间: 2014-06-26  浏览次数:349

    ZB B 70005.2—87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用(牌号为HHJ)物理力学性能测试部分有关试样选取与试件尺寸。
    2 参考标准
    ZB B 70005.1—87《航空用桦木胶合板 技术条件》。
    3 取样和试件
    3.1 用作物理力学性能测试的胶合板应在卸压24 h后按照图1、图2截取试样。

    3.2 每张胶合板试件制作的数量见下表
    3.3 顺纹抗拉强度试件见图3,宽度b=20±0.1 mm,厚度δ为胶合板厚,宽度与厚度在工作部位的长度中心和各距中心20 mm处测量,求算术平均值,测量与计算精度为0.1 mm。

    3.4 顺纹胶层剪切强度试件见图4,表板厚度大于或等于1 mm时,采用A型,剪切面长度LA=20±0.1 mm,表板厚度小于1 mm时采用B型,剪切面长度LB=10±0.1 mm,试件长100±1.0 mm,试件宽b=25±0.5 mm,槽口宽t=3.0±0.1 mm,试件锯槽位置正反方向配置;超过三层的合板采用C型,其L值依表板厚度决定;按C型制作的试件应包括每一胶层,其中测定最中间胶层的试件数量应不少于试件总量的二分之一,剪切面长度与宽度的测量精度为0.1 mm。

    3.5 测定含水率的试件尺寸,形状不限,每件干重至少10 g。除净切边残屑,即时称重,否则应置于密封干净器皿内。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工业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木材工业公司负责起草。参加单位: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上海沪西木材厂、扬子木材厂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庆森。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木材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