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 B 64003—87
本标准适用于栽培区内接受国家计划的国营、集体、个人和合营(作)营造的速生丰产林。
红松速生丰产林栽培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的74个市、县。根据生态因子划分三个栽培区。按区制定了丰产指标和技术要求,各栽培区基本情况见附录A。
1 丰产指标
1.1 造林当年成活率不低于95%。第3年保存率在85%以上。
1.2 各区生长量指标见表1~3。蓄积量指标允许范围-5%。
2 林分材质指标
2.1 红松速生丰产林主要培育特级、加工用原木和直接用原木,按GB 4812—84《特级原木》、GB 143.1~143.3—84《针叶树加工用原木 树种,主要用途》、《针叶树加工用原木 尺寸、公差》、《针叶树加工用原木 分等》、GB 142—84《直接用原木》标准造材。各区工艺成熟龄及出材率见表4。
2.2 主伐时林木分杈率不超过40%,分杈高度在12 m以上。
2.3 树干高8 m以下无死节。
表 1 Ⅰ区生长指标
注:林龄不包括苗龄。
表 2 Ⅱ区生长指标
表 3 Ⅲ区生长指标
表 4 各区工艺成熟龄及出材率
2.4 林内90%林木干形通直(弯度不超过1%)、无裂口、无伤疤。
2.5 林内立木最小胸高直径不得低于林分平均胸高直径的75%。
3 技术措施
3.1 造林地的选择
红松速生丰产林的造林地必须选择在上等立地条件,并且要达到一定面积。每块林地最小不小于3 ha。造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3.1.1 选在排水良好,土壤pH值5.5~6.5。黑土层有机质含量在5%以上的暗棕壤和棕壤。
3.1.2 选地使用立地因子得分表,Ⅰ区用表5,造林地在93分以上。Ⅱ、Ⅲ区用表6,造林地在90分以上。
3.2 造林密度
造林密度每公顷栽植3300~4400株。
3.3 清理林地和定点
表 5 Ⅰ区立地因子得分表
表 6 Ⅱ、Ⅲ区立地因子得分表
3.3.1 在采伐迹地,荒山荒地上,要进行全面割除蒿草灌木。疏林、灌木林可进行带状割除灌木和散生木。根据造林密度确定伐除带的宽度,伐除带要宽,保留带要窄。
3.3.2 在全面清场的造林地上,顺山按株行距刨成栽植点。带状清场在割除带上定点,栽植点配置成长方形或正方形。
3.4 整地
3.4.1 整地方式
穴状整地,规格60 cm×60 cm×30 cm。
3.4.2 整地方法
整地要将穴内的草皮、土块打碎,拣出石块、残根,穴内全垦,并要保持原土层不乱。
3.4.3 整地时间
整地在造林的前一年完成。
3.5 苗木
3.5.1 采用红松优良林分、母树林、优树及种子园的种子所培育的苗木。
3.5.2 3~4年生苗,苗高在20 cm以上,地径在0.5 cm以上,主根长15 cm以上,侧根多于10条。
3.5.3 起苗至栽植严防苗木风干和霉烂。
3.6 栽植
3.6.1 栽植方法。开穴直径30 cm,栽苗时苗木栽正扶直,深浅适宜,不露根,不窝根,先填表土,后填湿土,分两次覆土,两次踏实,最后覆虚土,埋土深度至苗木原根际土印上1~2 cm。
3.6.2 栽植季节。春季在土壤解冻深度超过20 cm后苗木萌动之前进行。
3.6.3 大面积栽植时,10 ha之间应栽植30~50 m宽的阔叶树带或保留相同宽度的天然阔叶树带。
3.6.4 造林成活率在95%以下者要进行补植,补植翌春完成。
3.7 幼林抚育
3.7.1 造林当年开始抚育,连续5~7年。每年全面或带状割草割灌或化学除草抚育一次,清净锈病的转主、寄生植物;第二、四年进行松土除草一次。
3.7.2 松土除草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割草割灌抚育在6月中旬至7月上旬。
3.7.3 造林第二年春结合除草松土,在幼树根部培土2~3 cm,后踏实。
3.7.4 幼林抚育是将幼林地上的杂草灌木全部或带状(带宽1 m)割除。留茬高度在8 cm以下,割下的杂草灌木放在距幼树50 cm以外。
3.7.5 幼林抚育时要均匀地保留有培育前途的用材阔叶幼树。保留株数占红松的10~15%。
3.7.6 幼林在首次间伐前进行1~2次透光抚育,伐除无培育前途的阔叶树和层外植物。
3.8 修枝
3.8.1 幼林郁闭后,当树冠下部出现2~3轮枯死或濒死枝时,即行修枝。修枝间隔期4~5年。修枝可结合抚育间伐进行。修枝在树液停止流动时作业。
3.8.2 修枝强度,修枝后高冠比保持在3比2或2比1。最后修至干高8 m处停止。
3.8.3 修枝切口要与树干平行不留枝桩,切口断面力求最小,不得损伤树皮。
3.9 抚育间伐
抚育间伐采用下层抚育法,各区抚育间伐的时间间隔期和强度参照附录B进行。
3.10 进行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防治红松疱锈病、枯梢害虫及食叶害虫等病虫害,严防成灾。
4 营林技术档案
设置永久性标准地连续观察记载建立营林技术档案。掌握速生丰产林的生长过程、经营活动、经济支出和收益等情况。其具体内容和办法按造林技术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