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 B 64001—86
本标准适用于国营、集体、个人接受国家计划营造的丰产林。
1 丰产林指标
1.1 生长量
1.1.1 丰产林的生长量以20年为计算标准。
1.1.2 Ⅰ类区每亩材积年平均生长量达到0.7 m3以上,林分平均胸径达到16 cm以上。
1.1.3 Ⅱ类区每亩材积年平均生长量达到0.6 m3以上,林分平均胸径达到14 cm以上。
1.1.4 各林龄的低限生长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 1
注:①括号内数字为杉木北带生长指标。
②林龄包括苗龄。
1.1.5 验收时,9林龄(含9龄)以下的幼林,以树高和株数为准,参考直径;10林龄以上的林分,以年平均生长量及平均胸径为准,参考树高。
1.1.6 9林龄以下每亩株数:Ⅰ类区不少于167株;Ⅱ类区不少于200株。株数的允许误差为5%。
1.2 径级与轮伐期
1.2.1 Ⅰ类区,丰产林以培养中径材(胸径18 cm以上)为主,轮伐期20~30年;最优等立地条件(A)可培养大径材(胸径24 cm以上),轮伐期可适当延长。
1.2.2 Ⅱ类区培养小、中径材(胸径14 cm以上),轮伐期20~25年;少数经营强度特别高的林分,轮伐期可缩短到15年。
1.3 规模
1.3.1 丰产林的发展以Ⅰ类区为主。丰产林的基地要有一定的规模。
1.3.2 一个基层的营造单位(相当于一个乡的范围),丰产林的面积(可包括现有丰产林在内)不少于2000亩,其中一片丰产林的面积不少于15亩。
2 丰产林主要技术措施
2.1 选地
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特点,分别按表2要求选择最适宜培育杉木丰产林的造林地。
表 2
注:腐殖质层厚度是指土壤的淋溶层及其过渡层(A+AB)。
2.2 种子
2.2.1 Ⅰ类区选用当地的种源,Ⅱ类区选用邻近Ⅰ类区的种源,或根据各地种源试验鉴定结果进行选择。
2.2.2 种子必须采自种子园、母树林或优良林分,并经检验,符合质量要求。
2.3 苗木
2.3.1 选用GB 6000—8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中Ⅰ、Ⅱ级苗木造林。
2.3.2 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优良插条苗。
2.4 整地
2.4.1 坡度小于25°,且土壤质地较粘重板结、腐殖质层厚度不足25 cm,以及植被为茂密的高草丛、竹薮地的山坡,宜采用全垦。
2.4.2 坡度大于25°,植被为灌丛或阔叶树混交林,腐殖质层厚度超过25 cm,或土壤质地较疏松的宜林地,宜采用带垦、块垦等局部整地。局部整地的整地面积不少于25%。
2.4.3 坡度虽大于25°,但为高草丛、竹薮地,或者土壤腐殖质层不足25 cm的山坡,要全垦后再建水平带。
2.4.4 全垦坡面过长时,每隔30 m保留宽为3 m左右的水平植被带。
2.4.5 整地深度均应达到20 cm以上。
2.4.6 栽植穴的深度和底径都要达到40 cm,并要求表土回穴。
2.5 密度
2.5.1 根据不同区域的培养目标、立地条件及经济状况、初植密度确定Ⅰ类区每亩167~240株,Ⅱ类区每亩200~300株。
2.5.2 当林分达到中龄林时(15龄以前),各立地的林分密度必须控制到轮伐期时每亩保留的株数:
A.80~120株(培养大径材80~100株,中径材100~120株);B.100~120株;C.D.120~140株;E.140~180株。
2.6 栽植
2.6.1 要穴大、根舒、深栽、压实。
2.6.2 栽植深度要达到苗高的1/3~1/2。
2.7 抚育
2.7.1 根据整地方式,分别采用全面、带状和块状抚育的方法。
2.7.2 除草要除净,松土深度以10 cm为度。
2.7.3 抚育次数,第1~3年每年2次,第4年1~2次。
2.8 间伐
2.8.1 当小径木达到30%,自然整枝高度达1/3,郁闭度达到0.8以上时,即可进行第一次间伐。
2.8.2 采用下层抚育法。
2.8.3 间伐强度为株数的15~40%,间隔期为3~5年,间伐后的郁闭度不低于0.6。
2.9 施肥
有条件的地方,要进行适当施肥。
3 其他
3.1 为确保丰产林造林营林质量,造林前必须进行调查规划和施工设计,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3.2 造林施工过程中及造林后五年,要逐年检查验收,以后每隔五年检查验收一次。
3.3 建立营林档案,设置永久性标准地,连续观察记载。
3.4 有关施工设计、检查验收、建立档案的具体内容和办法,按造林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附 录 A
产区的范围
(补充件)
Ⅰ类区,杉木中带中(滇东北、黔西北地区除外)的低山丘陵和滇东南的中山山地。Ⅱ类区,包括杉木南带、北带的全部,杉木中带中的滇东北、黔西北地区,以及不属Ⅰ类区的部分。
杉木北带(相当于《中国植被》的北亚热带),北界自秦岭南坡(海拔800 m以下),包括小陇山南段,向东经伏牛山南坡、桐柏山、大别山北坡(华北平原南缘),到宁镇丘陵;南界由大巴山南坡以北,巫山北坡,大别山南坡,经黄山北坡、天目山到杭州湾一线;西界白龙江流域;东濒于海。
杉木中带(相当于《中国植被》的中亚热带),北面以北带为界;南界自滇东南国境线起,沿滇、桂边界经右江、红水河上游,顺南岭及武夷山南麓,戴云山北端直至海滨;东面为海岸;西界以我国西南高山林区,大致以海拔1500 m(东部)到2000 m(西部)为界。
杉木南带(相当于《中国植被》的南亚热带),北界以杉木中带为界;西界沿滇、桂边界到广西百色地区右江、红水河流域以东;南界西部沿中越边境到广西南部十万大山、六万大山、广东广西交界的云开大山、广东的云雾大山、九连山、福建的莲花山及戴云山等山系的南麓,并包括台湾省玉山以北地区。
附 录 B
杉木速生丰产林间伐表
(参考件)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林业部造林经营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负责起草,由贵州省林业厅、福建省林业厅、湖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所、江西省林业科学研究所、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所、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所、信阳地区林业科学研究所、福建林学院协作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盛炜彤、刘景芳、童书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