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 B 68002—86
本标准是指材质低于直接用限度,适用于造纸及其他各种用途的小径原木,对其树种、用途、尺寸及缺陷限度作出规定。
1 树种、用途、尺寸
1.1 造纸用(含人造纤维用料)
1.2 其他用
2 尺寸进级及公差
2.1 检尺长 按0.2 m进级。
2.2 检尺径 按2 cm进级。
2.3 长级公差 允许。
3 缺陷限度
注:上表未列缺陷不计。
4 尺寸检量方法按GB 144.2—84《原木检验 尺寸检量》标准的规定执行;缺陷评定方法按GB 144.3—84《原木检验 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科技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凌毓璋、李重九、王景昌、林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