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 B 68012—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杂木杆的技术要求、材质指标和计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东北、内蒙古林区各种阔叶树木杆的生产与销售。
2 引用标准
GB 144.2 检验 尺寸检量
GB 144.3 原木检验 等级评定
GB 4814 原积表
3 技术要求
3.1 树种及主要用途
3.1.1 树种
柞木、、榆木、水曲柳、、柳木、、色木、黄菠萝、核桃楸等阔叶树种。
3.1.2 主要用途
农具、工具、椽条、木制构件、旋切原料、矿用扒条等用料。
3.2 尺寸
3.2.1 检尺长1~4 m。
3.2.2 检尺径2~6 cm,2 cm为实足尺寸。
3.3 尺寸进级、公差
3.3.1 检尺长:不足2 m的按0.2 m进级;自2 m以上的按1 m进级。
3.3.2 检尺径:检尺长不足2 m的按1 cm进级,自2 m以上按2 cm进级。
3.3.3 长级公差,允许。
3.4 材质指标(见表1)。
表 1
注:上表未列缺陷不计。
4 检验方法与材积计量
4.1 尺寸检量按GB 144.2的规定执行。
4.2 材质评定按GB 144.3的规定执行。
4.3 材积计算按GB 4814的规定执行,或由供需双方商定计量办法。
5 包装运输
为便于运输,本标准规定不足2 m长的杂木杆要进行捆扎包装。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木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景昌、吴万荣、王永泉、沙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