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高级建筑装修、装饰及各种特殊需要的优质原木。
1 适合本标准的原木,生产企业应加强管理,优先选材,单独归楞, 提报资源,按计划组 织外调供应。
2 树种
、、云杉、樟子松、水曲柳、核桃极、、楠木 。
3 尺寸 见表 1
3.1 检尺径按2厘米进级.
3.2 长级公差允许+6/-2厘米
3.3 原水两端断面须截齐,不留下楂。
4 缺陷限度 见表2
5 尺寸检量方法按GB144.2 --84 (原木检验 尺寸检量》的规定执行;缺陷评定方法按GB144.3--84(原木检验 等级评定》的规定执行。
注:上表以外,除大头断面允许有不超过检尺径断面面积1%的心腐外;其它缺陷如:漏节、边腐、偏枯贯通断面开裂、风折、抽心、双心、树瘤及超过计算起点的虫眼、外夹皮均不许有:劈裂面宽度超过6厘米或壁裂长度超过20厘米的不许有。节子打平.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原木标准起草小组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