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材网 - 木材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价格行情 | 技术前线 | 行业标准 | 专家看市 | 政策法规 | 选材指南 | 营销策略 | 企业新闻 | 商业数据 | 技术中心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技术中心 > 红木木材的干燥处理
Z.biz | 商业搜索

红木木材的干燥处理

信息来源:wood-china.com   时间: 2014-07-03  浏览次数:483

    红木木材的干燥是红木家具制造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过程。它可分为以下的步骤。
    1 预热处理
    材堆装窑后,在开始干燥之前,通常应进行预热处理,目的是对木材加热,并提高木材芯层的温度,以便在进入干燥阶段后,能加速内部水分向表面移动。对于半干材和气干材,预热处理还可消除锯材在气干过程中所产生的表面张力。对于湿材和生材,预热处理可使含水率偏高的木材蒸发一部分水分,使初含水率趋于均匀。预热处理还可降低纤维饱和点和降低水分的粘度,并使半气干材和气干材的表层毛细管舒张,从而提高水分的传导性。
    预热处理可分两步进行。首先使介质温度升高到40—45℃,并维持半小时到1小时,使窑内设备和窑内壁及木材表面加热,以免在高湿处理时在这些表面上产生冷凝水。然后再进行预热处理,它主要通过喷蒸、或喷蒸与加热相结合,使温、湿度同时升高到所要求的介质状态,并保持一定的时间,让木材热透。
    红木干燥是一种低温常规干燥,它的预热温度应比基准第一阶段的温度高5℃;相对湿度,可控制干湿球温度差为1—3℃,新锯材或初含水率较高时,干湿球温度差应偏小,即湿度偏高;半干材或气干材,干湿球温度差偏大,即湿度偏低。总的原则是使绝大多数木材保持既不干燥也不吸湿的情况下进行预热。
    预热的时间应使木材的中心温度不低于规定的介质温度3℃为准,可按以下经验方法估计,材料每厚1cm,时间维持1.3—1.5小时,冬季可再延长50%—100%。
    预热结束后,应将介质的温、湿度降到基准相应阶段的规定值,即进入干燥阶段。
    2 中间处理
    锯材在窑干过程的前期会产生表面张应力,严重时会引起表裂,而中、后期会出现表面硬化,严重时会造成内裂。中间处理就是在窑干过程中以消除表层张应力和表面硬化的调湿处理。即通过相对的高温高湿处理,使木材表层充分润湿并提高塑性,因而可消除干燥应力和解除表面硬化,同时还能使表层毛细管舒张并减缓含水率梯度,以利于继续干燥。经中间处理后再转入干燥时,在一定时间内,干燥速度明显加快而不会引起木材的损伤。
    中间处理的介质状态,干球温度比当时干燥阶段的温度高8-10℃,湿度按窑内介质的平衡含水率比当时阶段基准的平衡含水率规定值高5%-6%来确定,或近似地控制干、湿球温度差为2-3℃。处理的时间对红木来说,每1cm厚,可为1.5-2小时。
    中间处理的时机和次数,与树种、厚度、初含水率及干燥基准的软硬度有关。对于红木来说,应处理3次或3次以上,可考虑在含水率45%、35%、25%、15%附近进行。
    红木容易发生内裂,中间处理的重点是防止后期干燥发生内裂,必须比较充分地解除表面硬化。但防止前期发生表裂,保持锯材的完整性,对确保整个干燥过程的顺利实施和确保干燥质量也是至关重要的。
    中间处理结束后应将介质状态降到下一阶段的基准参数。
    3 平衡处理
    当锯材的含水率达到要求的终含水率时(通过检验板测知),可能窑内还有一部分锯材的含水率尚未完全达到要求,或沿锯材厚度方向含水率分布还不均匀(即内层尚未干透)。若对干燥终含水率均匀性要求较高,须进行平衡处理,使已达到要求部分不再干燥,未达到要求部分继续干燥,以提高整个材堆的干燥均匀度和沿厚度上含水率分布的均匀度。
    平衡处理的介质状态,温度可以比基准最后阶段高5—8℃,但对红木来说,处理温度最好不要超过基准最后阶段温度。因为此时木材表面已有相当程度的硬化,而平衡处理的相对湿度不算高,此阶段是一部分木材的延续,温度太高,容易引起木材内裂或使强度降低。平衡处理的介质湿度,按介质平衡含水率值比锯材终含水率低2%来决定。例如,当要求锯材干燥到终含水率10%,那么,平衡处理的介质平衡含水率应为8%。由干球温度和平衡含水率值,便可通过查图表获知相对湿度或干湿球温度差。
    平衡处理的维持时间与初含水率状况的不均匀程度、干燥窑的干燥均匀性、含水率检验板在材堆中的位置,以及树种、厚度和干燥质量要求等诸多因素有关,不能硬性规定。应以含水率最高的样板和窑内干燥速度较慢的部位的含水率及锯材沿厚度上的含水率偏差都能达到要求的终含水率允许偏差的范围内为准。若不能对这些部位和样板进行检测,可凭经验,按每1cm厚度维持2—6 小时估计,并在窑干结束后进行检验,以便修正。
    4 终了处理
    锯材干燥到所要求的终含水率并经过平衡处理之后,无论沿横断面(厚度方向)的含水率是否均匀,其内部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残余干燥应力存在。为了消除这种应力所进行的调湿处理叫做终了处理。对于要求干燥质量为一、二、三级材的锯材,必须进行终了调湿处理。
    终了处理的介质状态:温度比基准最后阶段高5—8℃,或保持平衡处理时的温度,湿度按介质状态的平衡含水率比锯材终含水率高4%决定。例如,当要求锯材终含水率为10%时,终了处理介质的平衡含水率应为14%,再由温度和平衡含水率查平衡含水率图表得知相对湿度或干湿球温度差。假定终了处理的温度为70℃,则该例终了处理的干湿球温度差为3℃。因此,终了处理的介质湿度,也可近似地采用干湿球温度差为3℃。
    终了处理维持的时间与树种、厚度、基准软硬程度、有无中间处理和平衡处理,以及干燥质量要求等因素有关,对红木来说,每1cm厚可处理2—5小时,板材越厚,处理的时间越长。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木材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