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市场的“断粮”时代
信息来源:wood-china.com 时间: 2014-07-08 浏览次数:348
列入CITES公约附录II修订案的包括交趾黄檀(俗称老挝红酸枝)、微凹黄檀(属于红酸枝木类)、中美洲黄檀(属于红酸枝木类)、伯利兹黄檀(属于黑酸枝木类)以及黄檀属(包括黑酸枝木类、红酸枝木类以及香枝木类,俗称大叶紫檀的卢氏黑黄檀也在此列)与柿属(包括乌木类、条纹乌木类)被禁止的消息震动了业内。
也就是说,“断粮”时代要真正来临了。拿红酸枝类来说,其中列有七种材质,此次有三种被列入CITES附录二;而巴西黄檀、绒毛黄檀几乎没用过,只是空有其名,剩下的也只有两种而已;现今,海南黄花梨(降香黄檀)、印度小叶檀(檀香紫檀)已消失殆尽。数数看,5属8类33材种现在还剩几种?
看来,想保持原位也难了!自己不产木材,还没有解决人家的东西如何到自己手里,就开始讨论怎么来用他们,是不是有点自欺欺人?况且,将材质标准用于产品范畴本身就是一个缪误,有人打了个形象的比方,目前的红木国标好比“拿水泥供应标准来规范建筑房屋质量”来以此限彼。这表明:“大方向错了,你越努力就越是‘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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