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909—87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采伐、造材、加工等剩余物削制的供给造纸业、纺织业生产纸浆或人造纤维浆用的。
1 技术要求
1.1 适用树种见表1。
表 1
注:①木片生产单位,可根据用户要求按合同规定单独生产和供应各树种木片。
②混入针叶木片的阔叶木片量或混入阔叶木片的针叶木片量均不得超过总量的5%。
1.2 尺寸及筛分合格率规定见表2。
1.3 树皮含量规定见表3。
表 3
1.4 腐朽木片和矿物质混杂物含量规定见表4。
表 4
2 检验规则
2.1 生产厂应保证所生产的木片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每批木片在交货时应附送一份《出厂木片检验单》,其格式规定见表5。
表 5 出厂木片检验单
2.2 用户有权按标准规定和出厂检验单检验结果对该批木片的质量进行复查,如质量与标准规定和出厂检验结果不符,应在产品到厂后两周内向生产厂提出书面意见,并敦促生产厂派人共同复检。
2.3 由于保管和运输而使产品发生霉烂变质以致不符合标准规定,要经过供、需、运三方共同调查,明确责任单位,并确定处理办法。
2.4 检验方法
2.4.1 采样
在每批被检验木片堆的顶部及堆中间的前、后、左、右各选一个采样点在各点采样400~500 g。采样总量不少于2000 g。试样采集后要混合均匀,分为两份,一份备作测定筛分合格率使用;另一份备作测定树皮含量及腐朽木片含量使用。
2.4.2 检测
2.4.2.1 筛分合格率的测定:从备用试样中用感量0.1 g天平取木片1000 g,放入成套测定筛第一
层筛套内(各层筛筛孔直径按木片用途规定:用于硫酸盐法的第一层筛孔30 mm×30 mm,第二层筛
孔15 mm×15 mm,第三层筛孔5 mm×5 mm;用于亚硫酸盐法的第一层筛孔40 mm×40 mm,第二层筛孔
15 mm×15 mm,第三层筛孔5 mm×5 mm),筛动2 min,然后分别称量每层筛上存留的和通过5 mm×5 mm
筛孔的木片重量(精确至1 g)。
筛分合格率按式(1)~式(4)计算:
2.4.2.2 树皮含量的测定:用感量0.1 g的天平从试样中称量出1000 g木片,将里面的树皮挑出称重。
树皮含量按式(5)计算:
2.4.2.3 腐朽木片含量的测定:利用测定树皮含量的试样(重量仍按1000 g计算),将里面的腐朽木片挑出称重。
腐朽木片含量按式(6)计算:
2.4.2.4 树种混杂木片的树种区分方法:先将备用试样充分混合,用感量0.1 g天平从中取木片100 g供作试验用。
将试样装入容量2000 mL的容器后,注入浓度1%的高锰酸钾溶液,浸泡2 min后将溶液倒出,用清水洗涤木片。再用同样方法将木片倒入浓度12%的盐酸溶液浸泡2 min捞出洗涤,最后将试样倒入浓度1%氨水溶液中再浸泡1 min,捞出不再洗涤。
经过上述方法处理的试样木片,针叶木片(、等)呈黄色;阔叶木片(柞、色、桦、杨等)则呈深红色。
按不同颜色将试样区分开后,用吸水纸吸去木片表面的附着水然后分别称重。
各类树种木片的含量按式(7)、式(8)计算:
2.4.2.5 木片计算单位:木片生产或拨付以层积立方米为计算单位,精确至0.1层积立方米。木片的层积立方米的计算分散装与袋装两种。
散装:以(装载木箱的底面积)×(中间、前、后3点平均装载高度)计算。
袋装:以装满缝口的麻袋8个折合为1层积立方米(麻袋或尼龙编织袋的标准尺寸为
1050 mm×750 mm)。
3 包装和运输
3.1 散装木片,专用车厢,在装车前应彻底清扫车厢,以防泥砂、煤炭等杂质混入木片。敞车必须加盖篷布,以防止风吹雨淋和运输途中散落。
3.2 袋装木片,必须选用无破漏的好麻袋或尼龙编织袋,装袋后将口缝合好,以防运输过程中散落木片。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林产工业研究所《造纸木片》标准起草小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