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的深入,巴中市进一步出台方便惠农的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措施。
一是对森林资源实施分类管理。严管公益林、管活商品林。对生态公益林除重点项目征收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及必须清理的灾害木外,一律不得 采伐;对商品林管理放活,只要符合采伐条件,对采伐申请不得推诿不办或缓办,对皆伐仅按面积控制、择伐仅按蓄积控制,不再曾经的对所有采伐 按面积、蓄积、株数、边界多项控制,避免了动辄违反法采伐现象。
二是采伐限额下达公开化。市县级下达的采伐限额在网站、乡镇公告栏、村委会公布,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权钱交易。
三是简化采伐作业设计。采伐设计由以前的一本书、一套表、一套图,变为现在的1-2页简短说明、一张表和一张图,大大缩短了设计时间、降低 采伐审批成本。
四是简化审批环节。由以前的成片采伐由市林业局审批,集体林采伐由县(区)林业局审批、零星采伐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改变为除省林业厅 要求必须是市林业局审批的采伐(公益林采伐等)一律由县(区)以下级别审批,方便林农。
五是允许转让采伐权。林木采伐审批由林农自行申请,但采伐权可由木材经销商购买实施,方便了林农家缺劳动力不能采伐获得收益的实际。
六是发放林木采伐注意事项告知书、签订采伐监管责任书。明确告知林权民有者和采伐者的政策、责任及安全问题,让其告知再行,有效减少了 违法采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