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规范木材流通领域秩序。会昌县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抽调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法制科、刑侦治安队的民警和县林业局林政稽查队、木材检查总站和基层检查站的业务骨干,共同组成3个木材流通领域专项清理整顿巡查小组。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木材流通领域专项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整顿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非法加工(经营)无证木(竹)材,非法经营、收购、销售、运输木(竹)材和非法经营、采集、收购、运输、贩卖野生保护植物的行为。检查木(竹)材加工企业的木(竹)材进出台帐,对无木(竹)材进出台帐的木(竹)材加工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对苗圃、苗木基地进行检查,核查移裁苗(树)木的来源渠道和单位、个人、房地产开发商移裁苗(树)木的来源是否合法。
巡查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定点不定点的方式,全天候流动巡查。对全县境内高速路口、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巡查组人员轮流进行巡查。通过清理整顿,深入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进行巡查检查,有效打击木材流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堵住了非法经营、收购、加工销售渠道,进一步净化林区治安环境,稳定林区秩序,切实维护全县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