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证、无证、货证不符的情况下不能运输木材,否则属于非法行为。货主需及时办理木材运输证……”近日,县木材检查总站开展了“送法下乡,惠民利民”法制宣传活动,受到广大群众欢迎。
“我去看了看我的运输证,还真快超期了。这几天我记着,一有空就去把它办了,好安心跑生意。”一货主说自己刚接了一单生意,要不是经他们提醒,说不定忙起来就忘了办证,到时候受罚不说,运输行为还违法。此次活动共发放林业新政执法宣传手册300多册,惠及全县100多家木材加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余人次。木材检查总站工作人员进村入企,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宣传。通过走访木材经营户、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和接受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货主详细介绍了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木材运输证和木材运输证需注意的事项。
此次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木材流通秩序,营造了良好的木材运输氛围,有效预防和控制违法运输木材事件的发生。对进一步增强木材加工企业及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保护森林资源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