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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林业行政案件呈下降趋势

信息来源:wood-china.com   时间: 2014-12-03  浏览次数:274

    2014年,广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全区林业行政案件呈下降趋势,并呈现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案件发生总量呈下降趋势。全区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12693起,同比下降6.6%。其中,非法收购、运输木材案件10191起,占80.3%,同比下降10%;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案件533起,占4.2%,同比下降40.1%;滥伐林木案件921起,占7.3%;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359起,占2.8%。全区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2668起,案件查处率达99.8%。主要原因:1、全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成后,农民视山林为自己财产进行保护,林农个体违法现象明显减少。2、近年来广西加大对森林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依法利用森林资源的意识不断提高。3、组织开展保护森林资源林业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各地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4、充分发挥全区139个流动木材检查站作用,建立健全木材运输举报和监管体系,及时发现、查处无证运输或超证运输木材违法行为,违法运输木材案件逐年下降。
    二是非法收购、运输木材案件仍然高发。2014年,全区非法收购、运输木材案件虽然比2013年下降了10%,但仍处于高发态势,占全年林业行政案件总数的80.3%。主要原因:1、木材价格上涨,受利益驱动,部分木材商贩为牟私利,不顾法律规定,肆意违法运输木材。2、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客观存在,导致了非法收购、运输木材案件的发生。3、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稽查力量不足,无证运输木材稽查难度大。4、林业监管人员少,伐区分散,面积大,存在监管盲区。
    三是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案件仍需重点监管。2014年,全区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案件533起,比2013年下降40.1%,但仍居全区案发总量的第3位,需重点监管,防止反弹。主要原因:1、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依法经营意识不强,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存在超规模超范围经营加工木材。2、木材社会需求量较大,受利益驱动影响,一些企业违法收购木材手段不断翻新。3、有的地方木材经营加工许可重审批,轻监督,对无证经营和非法收购木材案件没有及时进行查处,有蔓延的趋势。
    四是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上升明显。2014年,全区发生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359起,比2013年上升了27.3%。主要原因:1、2014年开展林政执法和林政资源管理综合检查手段的改变,通过遥感判读图斑进行检查后,发现和查处的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增加较多。2、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少数地方政府只顾眼前利益和政绩,法律意识淡薄,违反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对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铁路、公路、民生等工程,未批先用,导致非法占用征收林地案件逐年增多。3、一些地方以生活困难为由,毁林开垦,蚕食林地。4、林业设计单位责任心不强。在进行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现场核验等技术工作时不规范、内容不真实,出具虚假材料骗取行政许可,影响了林业执法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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