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适时开展专项行动。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在不同季节易发的特点和变化趋势,找准打击重点,组织开展了2次集中整治林政资源管理和木材流通秩序专项行动。二是积极推进执法联动机制建设。木材流通监管单位查处的非法运输木材案件,其木材来源等相关信息定期书面反馈给源头管理单位,每天的木材运输证办理情况当天告知木材流通监管单位。三是广开案件线索来源。耐心细致做好获得线源容易的违法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构建新型的“第三只眼睛”。四是发挥宣传报道作用。在主要路口、木材检查站等重要地段醒目处悬挂宣传条幅30多条,在县电视台、国家林业局网站等政府主流媒体,刊登林政稽查和木材检查信息100多篇/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14年,林政稽查和木材检查站共查处各类林政案件153起,实施罚没款42.68万元,涉案木材607立方米,维护了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