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材网 - 木材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价格行情 | 技术前线 | 行业标准 | 专家看市 | 政策法规 | 选材指南 | 营销策略 | 企业新闻 | 商业数据 | 技术中心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政策法规 > 捡了两节“烂木头” 法院认定构成犯罪判缓刑
P.biz | 商业搜索

捡了两节“烂木头” 法院认定构成犯罪判缓刑

信息来源:wood-china.com   时间: 2015-05-06  浏览次数:4092

    上山顺手捡了几节烂木头,没想到竟犯了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告人听到判决后悔不已。经连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余某因犯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1400元。

     余某是该县朋口村上莒村人,2014年10月份,余某骑着三轮车到家附近的山场捡柴火。到山场后捡了3节杂木烂木头,往家走的路上,他又看到两节已经开始腐烂的樟树原木,就顺便把它们也装上了三轮车准备拿回家做凳子。不料,余某刚把捡来的5节木材运到家门口,就被林业站的工作人员查获。经鉴定,余某捡的两节腐烂樟树原木是香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木材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