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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木材锯剖技术要求

信息来源:wood-china.com   时间: 2015-05-19  浏览次数:770

    原木进厂后,首先要按照所需长度截成木段,而后在剖制木方时,必须根据原木直径、木材纹理和木方在刨切机上的固定方法选择锯剖方案,使刨切的薄木宽度不小于有关要求。
  原木锯剖可采用卧式或立式带锯和卧式框锯。后者虽锯剖精度高,但生产率较低。现代SAT型专用锯剖机床是由直径1500mm的可往复运动的圆锯机、长600mm圆柱形组合铣刀头(也能作往复运动)、支承和转动原木用定位装置和转动卡轴等组成。
  三面锯剖对开木方:适宜直径为40―60em,出材率为50%一52%,固定在刨板机上木方数量只能放一两个,生产率较低。
  圆棱四面锯剖对开木方:能牢固地固定在刨板机上,一次可同时放3―5个木方。有些采用四面锯剖直角对开木方,便于今后拼花,但贵重的边材变成了废料,从而降低了刨制薄木的出板率。这种方法适宜于原木直径40―60cm,出材率为48%~50%。
  圆棱三面锯剖四开木方:适宜直径60cm以上,出材率为50%~60%,能得到较宽的径切薄木和窄的弦切薄木。
  锯剖扇形木方:要求制得的薄木基本上为径切面时,才采用此法。过去没有专用锯剖机床,很少采用,现在有专用锯剖机床,大径木锯剖逐渐采用此法。
  目前,国内木材的锯剖技术和设备都越来越先进,因此,在生产上也越来越符合国际标准的各项要求,这对出口企业而言是个有利的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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