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22号国家标准公告批准发布了由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主编的《炭化木》、《改性木材生产技术规范》、《铜铬砷(CCA)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铜氨(胺)季铵盐(ACQ)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商用木材与木制品标识》五项国家标准,该五项标准均于2015年11月2日实施。
00001《炭化木》,标准编号GB/T 31747-2015,标准规定了炭化木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适用于建筑与装饰、家具、园林景观等使用的炭化木。
00002《改性木材生产技术规范》,标准编号GB/T 31754-2015,标准规定了改性木材生产的一般要求及塑合木、浸渍木与胶压木、乙酰化木材、炭化木、压缩木、弯曲木、染色木生产的具体要求;适用于改性木材的生产。
《铜铬砷(CCA)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标准编号GB/T 31760-2015,标准规定了铜铬砷(CCA)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及标识要求;适用于用CCA防腐剂加压处理的防腐、防虫(蚁)、防海洋钻孔动物木材。
《铜氨(胺)季铵盐(ACQ)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标准编号GB/T 31761-2015,规定了铜氨(胺)季铵盐(ACQ)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及标识要求;适用于用ACQ防腐剂加压处理的防腐、防虫(蚁)木材。
《商用木材与木制品标识》,标准编号GB/T 31783-2015,标准规定了进入商品流通领域的原木、锯材、人造板、装饰薄木(木皮)、指接材、层积材、集成材、重组木、防腐木材、炭化木、阻燃木材、红木与红木制品、木质门、木质窗、木地板、木家具、定型木模板等木材与木制品标识的内容、要求及表示方法;适用于商用木材与木制品。
该五项标准均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是我国木材保护标准化建设中急需制定的标准,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