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西藏嘎吉林木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被达孜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0.5万元。
据公告内容,西藏嘎吉林木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4具灭火器、4处室内消火栓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单位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西藏嘎吉林木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西藏自治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使用规》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之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这些规定,达孜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对该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0.5万元。
